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萬丹國小-Wan Tan Elementary School

公告訊息

轉知-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,業經教育部於115年2月13日修正發布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,業經教育部於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,修正重點如下:

一、將申請育孫留職停薪列為服務學校、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之情事。

二、增訂申請育孫留職停薪之期間,最長得申請至孫子女滿三足歲。

其餘請詳參附件~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2|

{{ $t('FEZ005') }} 4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