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屏東縣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的教師敘獎,符合條件者一般可申請嘉獎一次。
獎勵對象與條件
獎勵對象:屏東縣所屬各級學校協助推動計畫之學校教師(包含滿 3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、代課教師)。
申請條件(具備下列事蹟擇一即可):
1. 研習時數達標:參與數位教學增能培訓課程,除 A 系列研習外,每學年研習時數達 12 小時以上。
2. 跨校公開授課:擔任跨校公開授課且已導入數位教學模式。
3. 載具融入課堂:以教師個人使用學習載具融入課堂,且有具體績效。
4. 推動工作貢獻:投入數位教學推動相關工作並有優良貢獻(如擔任跨校數位教學增能研習講師或交流分享教師等)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30|
{{ $t('FEZ005') }} 3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