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新增第三點第二款第四點,若於寒暑假及六年級畢業前,班級團體停餐須於30天前、個人請假須於7天前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(含病假);特殊情況須強制全班停課,如法定傳染病,則不在此限。
二、修訂後如夾帶檔案。
三、午餐退餐退費辦法公告在校網左列-營養午餐-午餐退費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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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0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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