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茲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業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,自111年1月1日起調整為14%,因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尚未確定,爰基管會暫按107年1月1日生效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修正「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」,請配合自111年1月1日起依前開對照表標準辦理每月退撫基金費用繳納事宜。又日後如有調整111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,該會將另行配合修正。
二、退撫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110年12月15日由系統自動進行11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更新作業,屆時如無法由系統自動更新者,請配合至該會網站(網址:www.fund.gov.tw\下載專區\軟體下載)下載相關更新軟體後執行系統更新作業。
三、檢附前開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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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2-16|
{{ $t('FEZ005') }} 11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