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 本校申請至3月8日(週三)截止,申請表請向學務處營養師索取。
二、學務系統有列冊低收或中低收學生,不需繳交證明書,轉學生或新增個案(未列冊的)要繳交。
三、 家庭突遭變故或導師認定之減免,請確實了解家庭狀況及家訪(需填寫家訪日期及概況)。轉知家長不得重複申請其他午餐費補助,如:教育部原住民學生主副食費補助、民間捐助及其他相關補助款(如榮民子女申辦營養午餐補助金)。
四、 有通過午餐補助申請的學生,日後如果請假3天以上或轉學,要到學務處向營養師登記,補助款要退回縣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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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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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2-1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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