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本校教職員欲申請116年2月1日退休者,請於115年11月9日(星期一)前先檢齊表件送人事室辦理
1.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。
2.合作金庫存摺影本。
3.第一次敘薪通知書、歷年考核通知書及服務證明(離職證明)影本;具有代理教師年資者,檢附服務證明書(註明代理性質)及核薪通知書影本;具有私校年資者,請檢附未領離職金及專任有給經歷證明。
4.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派令/核定函(無則免附)。
5.退伍令、大專集訓證書或其他軍職年資證明影本(正反面影本)。
6.具85年2月1日以前(舊制)年資者請檢附曾兼任主管、導師職務聘書影本。
7.教師證(初任合格【試用】教師證)正反面影本,如有不同階段任教年資請分別檢附。
8.如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亦請檢附影本。
9.其他得併計退休年資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無則免附)。
以上文件正本請於送件時一併攜帶查驗,謝謝!
※得辦理優存並選擇不拋棄者,送件後須至臺灣銀行開立「優惠存款存摺」帳戶
※同仁欲申請116年8月1日退休者亦得先行檢視手邊所具資料是否完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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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2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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